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如东司法所三项措施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字体:[ ]

近日,如东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司法所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围绕“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平台”职能定位,全面转型服务,将立法民意收集、执法监督、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法治新职能赋予司法所,统筹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着重强调三项措施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充分准备,积极应对。一是与镇聘法律顾问积极沟通,准备行政应诉答辩状及附件等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做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工作。根据《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因此,必须向法院提交行政应诉人员的完整身份材料证明等;三是熟悉起诉人的诉讼请求。根据原告所提交的诉讼请求及反映的情况,应诉单位要做全面的了解,并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找准症结,制定方案。行政诉讼案件产生的原因基本可以归结于当事人通过民事或其他合法途径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针对每件行政诉讼案件,由司法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行政应诉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研判分析案件发生的起因、处理经过以及当事人的主要诉求,按照当事人实际诉求,制定详尽的应诉方案及解决措施。

善于总结,未雨绸缪。司法所作为政府的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每件案件的办理、庭审等过程,利于全面掌握法院审判原则的倾向性。司法所针对每一起行政案件整理形成完整卷宗,对办理过程中的瑕疵点,一一进行完善。另外,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对矛盾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做到依法处理,处理有据,措施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