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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三统三优三联”激发司法行政社会组织活力

来源: 海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0-23 字体:[ ]

今年以来,海门市司法局着力在社会组织规范化、精准化、效能化下工夫,扩大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推行“三个统一”,实现社会组织规范输出。统一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形象和标识标牌,协调落实社会组织服务场所118家4500平方米。目前,全市所有118家社会组织均已实现办公有规范场所、服务有统一标识;统一司法行政类社会组织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编制《社会组织承接司法行政服务目录》,全面梳理出7大类适宜由社会组织承担的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解决“乱服务、虚服务、泛服务”的问题。统一服务机制。制定了沟通联系、工作台帐、定期培训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全流程动态闭环跟踪监督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

狠抓“三个优化”,实现社会组织精准服务。优化服务管控。制定《海门市司法局公益性社会组织评估量化评分标准》,明确基础条件、内部管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量化指标,科学评估服务效能,合理调配服务资源,推动服务优化调整的常态化。优化服务团队。重视社会组织“带头人”选配,利用亲缘、地缘、人缘优势,广泛选拔有德行、有声望、有才能的各届社会能人参与社会组织服务。强化社会组织成员知识储备,打造社会组织“智库”,把可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项转交给社会,将社会组织打造成司法惠民的“前沿哨所”。优化服务运营,按照“政府引导推动、社会组织承载运行、典型示范引领”的思路,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把组织、民政、税务等部门纳入工作体系,实行“政府购买、分类提供”的运行模式,今年以来,全市社会组织服务总量达到10万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9%。

加强“三个联动”,实现社会组织高效能动。横向联动政府服务平台。联合民政局,对司法行政社会组织成立、发展、运行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过降低开办资金标准、简化登记程序、加快审核办理等“三管齐下”,支持和鼓励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纵向联动内部服务资源。秉承“互帮互助、发展共赢”的社会组织的思路,充分利用行政机关在服务群众接地气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建立了党建工作联促、特色品牌联创、文化活动联办、服务社会联动等互动机制,最大限度将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成效辐射到社会组织;外部联动社会服务力量。携手本地服务落地、影响力大的社会组织“大V”,如张建伟环保志愿者服务站、海门市大学生志愿联盟、统战同心会、创想者爱心公益、青苹果助学中心等,共同参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扶贫、关爱特殊人群等项目,构建社会组织协同能动发展的“区块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