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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司法局开展民营企业主社矫对象复工教育指导

来源: 崇川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2-12 字体:[ ]

为全面贯彻疫情防控阻击战总体部署,严格执行“非必须不复工”的要求,服务辖区疫情防控大局,崇川区司法局对辖区2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从业状况开展了排查摸底,对其中37名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企业法人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按照“管住人、把好门、不添乱”的原则,落实了专门教育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指导。通过信息化手段督促负责人为矫正对象的企业,熟知企业疫情防控要求,依托在矫通、协矫通、教育微信群、蓝信平台,每日推送区防指《关于企业复工后职工返通的几点防控要求》《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复工申请书》《复工后职工管理要求》等文件精神,由区局社矫大队统一协调复工答疑,同时将文件精神学习纳入此类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首要内容,拍照发送所在司法所,作为月度考核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驻点防控。根据区防指《关于做好企业驻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局社矫大队、各司法所全员出动,挂钩辖区企业,按要求对民营企业主社矫对象的在产企业、待复工企业做好重点巡查督促,由大队扎口报送《崇川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明细表》,同时明确驻点防控工作人员包保责任倒查制度。

三是纳入考核奖惩。在抓好民营企业主社矫对象复工教育指导、企业驻点防控的同时,将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对积极配合、主动参与防控工作的行为予以表扬,对不遵守防控要求、抵触驻点防控督查的行为,视情节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给予必要处罚或报请有关部门给予教育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