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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三强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来源: 港闸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03 字体:[ ]

5月27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南通贸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港闸区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港闸区政府分管副区长陶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2020年以来,港闸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港闸区通过强化教育引导、多方督导、过程指导,扎实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全面落实,形成了“敢出庭、愿出庭、出好庭”的新趋势。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提升法治理念。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港闸区司法局通过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等方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依法行政意识,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庭审观摩活动,让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直观感受到庭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自觉审视被诉行政行为,有效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及诉讼意识。

二是强化多方督导,形成有力约束。港闸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近年来多次听取涉及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情况汇报,区政府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督办落实,区主要领导、区分管副区长多次召开涉政府行政诉讼专题工作会议,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到实处。将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港闸区政府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使之成为“硬约束”,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三是强化过程指导,规范行政应诉。港闸区司法局切实承担起牵头推动责任,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通报制度,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督促提醒。推出港闸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出庭报备制度,在正式开庭前的一定时限内,要及时、主动告知区司法局本单位的出庭应诉情况。建立内部案件研讨机制,对疑难案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等专题研究讨论案情,系统分析行政行为、法律依据、执法程序等,细致推敲答辩意见,提升负责人的行政应诉能力,确保既出庭又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