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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三坚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通过坚持强监督、促规范、树典型的工作模式,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坚持多元监督,牢筑主要责任“防火墙”。形成市委依治办牵头管总、市委组织部具体部署、镇区部门分头实施的工作格局,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职责以“述法”形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实现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同反馈、同整改,压实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坚持程序规范,夯实依法决策“压舱石”。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推行“一对一”法律顾问制度,将律师配对各市长,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顾问必须到场,切实保障决策合法性。落实《如皋市听证程序规定》,2019年重新聘请了68名行政决策听证代表,通过互联网+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坚持政府文件、行政合同、专题会议纪要、政府请示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程序,凡市政府会议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常务会议不予审议。2019年依法审核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131件,审核政府合同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1份,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上级政府纠正或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形。

三、坚持典型引领,争当学法用法“排头兵”。研究制定相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制度,将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作为普法重点内容之一,去年以来,共组织新任命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宪法宣誓仪式40人次,2批156名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政府日常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双进双讲”活动,即:“走进媒体(讲堂)讲法治,走进法庭讲依法行政”,安排镇区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纳入单位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