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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三心”帮教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23 字体:[ ]

为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走深走实,海安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帮教新模式,聚焦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真心、耐心、细心切实为安置帮教对象办实事、解难题,凸显精准帮教成效,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一是用真心暖人心,促帮教对象回归家庭。近年来,刑事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很大原因在于此类犯罪分子家庭生活并不美满,从小缺乏亲情关怀,导致其对他人有较大的敌意和防范心理、对抗情绪。为帮助此类刑释解矫人员刑满释放后遵纪守法、重新融入社会,需用亲情关怀,积极与此类人员家属、邻里沟通,着力为其营造温暖的家庭氛围、和谐的邻里环境。唐某某在大学期间因恋爱问题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刑。他在监狱服刑期间性格孤僻,多次提起申诉,并扬言报复公、检、法工作人员和被害人,暴力倾向极高,重新犯罪风险较大。在接回唐某某前,提前赴监狱对其开展帮教,与监狱方进行多轮协商,制定衔接方案和应急预案。考虑到唐某某亲情观念淡薄,与家人关系恶化,建议其父母将家中居住环境进行了精心布置,努力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环境。与周边邻居进行沟通,为唐某某创造和谐的邻里氛围。接回唐某后,联合公安、村委会加强走访谈话,帮助其转化思想。同时,与其家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侧面了解唐某某的生活状态,适时给予建议,帮助其正确看待犯罪事实,进一步舒缓心情,融入社会。现在,唐某某在国外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同时自学本科,他表示要忘掉过去,继续未完成的学业。

二是用耐心解危难,让帮教对象重拾信心。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后经历的第一个阶段直接影响了他们今后的人生方向,家庭、社会的包容接纳影响了他们洗心革面的决心。为让安置帮教对象改变不良生活习惯、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司法所严格落实走访制度,针对不同安置帮教对象,从日常生活、就业等多方面积极搭建救助平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31周岁的陈某孤身一人,在第五次刑满释放后,整天将自己锁在家中,不出门、不交流、不工作。据其邻居反映,晚上偶尔看见陈某戴着口罩出门。针对陈某这一现状,积极跟进落实帮教措施。由于陈某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司法所第一时间与村委会沟通帮助其采购日常生活用品,让陈某暂渡难关。同时跟周边工厂联系,与村委、派出所的同志一起把他送到工厂上班,他终于获得了第一个月的工资。随后,司法所加大走访频次和关怀力度,通过谈心谈话对他进行教育,帮助其懂得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工作人员与陈某互加微信,以朋友的方式与陈某互动,帮助陈某摆脱自我封闭的消极心理、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尝到了劳动的甜头的陈某现走出了阴影,他现在外出打工,干劲十足。

三是用细心除心结,为帮教对象化解难题。安置帮教对象虽然回归社会、重获人身自由,但是经过长期服刑,可能产生偏执心理,对过去的违法犯罪行为仍有很深的思想桎梏,不能走出思想的牢笼。为了准确落实此类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措施,帮教人员认真查阅卷宗,分析犯罪原因,找准症结所在,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心结,激发他们对生活的美好期待。安置帮教对象李某因他人介入其婚姻,导致家庭破裂。他为了报复先后两次判刑。第二次释放后,李某扬言杀掉仇人以泄心头之恨。在走访接触中发现李某听不进劝说,多次去赵某公司蹲守无果后,以写大字报的方式四处寻找赵某,完全陷入偏执状态。为了稳控李某偏激的情绪、防止不法现象的发生,司法所与赵某取得了联系,告知李某的现状,建议赵某出面解决问题,赵某表示愿意与李某商量。随后,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李某沟通,李某的情绪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同意由司法所帮助解决矛盾,化解心结。最终,李某与赵某经司法所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表示不再找赵某麻烦,趁自己年轻多劳动赚钱、重建家庭。目前,李某正常跟随本村工程队外出打工,重新谈了女朋友,生活步入了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