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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司法局创设“三大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 通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26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通州区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严格管理、调动资源、加强合作,努力创设“三大环境”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一是稳定社会环境。国家社区矫正局局长姜爱东曾明确提出,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积极作用是“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了积极贡献”。通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始终严把制度、管理和教育关,坚持矫正工作的政治属性,以安全为底线,以改造为宗旨,把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一以贯之,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实现无脱管、无漏管、无重新犯罪的“三无”目标,有效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

二是法治营商环境。针对通州区辖区,尤其是南通家纺城民营企业众多的现状,和全区社区服刑人员中经济类犯罪人员占比高达约17%的现情,区社区矫正科联合法宣科,各地司法所,线上线下结合,大力开展精准普法活动。如在“南通州微矫务”微信公众号开设“涉企普法”专栏、张芝山司法所的“送法进民企”活动、先锋司法所的电商维权普法讲座等。

三是和谐互助环境。以加强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为共同目标,通州区司法局与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开展政企合作,计划建立鸿图阳光基地。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社会参与”工作思路,完善服务制度,强化衔接管理,既能对社区服刑人员实现高质量帮教,又能为企业输送合格劳动人员,强化政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