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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三个一”推进法援为民办实事项目

来源: 海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0 字体:[ ]

今年以来,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程,实现了法律援助由“开门等援”向“上门助援”的转变,截至2018年8月,共解答来电来访咨询15854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5件,完成目标任务1300件的64%,避免经济损失和挽回经济利益1000余万元,同比增长7%。

一、树立“一把手工程”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

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压责任、交方法、提要求,每周一上午蹲点窗口轮流值班,现场办公,强力推进工作落实,按照“就近、点援和轮流”方式,指派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做好承办事宜。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督查考核职能,实施全员闭环管理改革,通过数据链管理、清单式交办、项目化推进、结果性反馈,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月度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分管领导专题汇报,紧盯项目进度,全程跟踪问效。同时,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为民办实事实不实的评判标准,局12348法律服务队不定期到中心、区镇、企业踩点、检查,发放民意调查问卷,明确整改要求,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度跟得上、服务质量有保障。

二、坚持“一盘棋”的思路,强化统筹协调

为确保法援工作“零梗阻,通过积极协调,实现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制度化、常态化,保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动态联动运转。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衔接机制。与法援建立工作微信群、附送判决书、建立免费电子卷宗制度、专门信箱制度、法官评价制度等五项制度,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完善辩护工作衔接;针对讨薪、工伤索赔等纠纷中出现的取证难,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对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暂行办法》,检察院以支持人的名义协同原告共同参与民事诉讼全过程,改变了弱势群体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利地位,为30余起弱势群体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与援助,涉诉案件胜诉率达100%;借助于智慧城市的建设,将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融共建,实现了不为我有,但为我用的工作目标。

三、运行“一条龙”的流程模式,紧盯高质高效

推行“优配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执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组建“名优律师库”,合理指派,从源头上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行“备案制”。对于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环境污染、农民工讨薪等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性案件,市中心必须即刻上报局法制科。加强对特定案件的监控,大大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定期“通报制”。市中心不定期旁听案件审理,对案件承办人的辩护能力和执业形象进行测评;走访或电话回访受援人,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通过自查与互查、百分测评考核、通报评查结果,不断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