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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四所一庭”建设 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5-16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庭各方职能优势和业务优势,搭建“四所一庭”共建平台,努力探索实践庭所共建模式,确立“四加一大于五”的目标定位,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下足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努力压降诉讼量。随着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群众法制观念得到了明显增强,也出现了一些简易民商事纠纷诉至法院、对簿公堂的现象,导致法官办案数量连年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基层法院的诉讼压力。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与法庭联合在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将一部分不太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化解在立案前,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还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精力和诉讼成本,更好地推动和谐社会创建。2018年一季度以来,万人民商事发案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有效压降了万人民商事立案率。

二是共同开展矛盾纠纷研判,联合调处复杂矛盾纠纷。每月召开“四所一庭”例会,汇总共建单位矛盾纠纷情况,并对纠纷特点和倾向性问题进行共同研判分析。每月拿出一至两个复杂矛盾纠纷案例进行讨论,各家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共同探讨化解办法。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余名农民工因工资问题集体上访,如皋司法局通过启动“四所一庭”应急机制,往返南京数百公里,在一周内成功帮农民工讨回了250余万元工资。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探讨齐抓共管新模式。针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工作量大、面广、要求高的特点,乡镇司法所在原有矫正工作小组、安置帮教小组的基础上,将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吸纳进来,共同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针对有可能重新犯罪的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同社区民警共同从监狱接回,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共同关注重新犯罪情况。近几年来,如皋市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漏管现象,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当年重新犯罪。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前置,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实施。在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事项研究、重大活动开展,面对潜在的法律风险、重大矛盾纠纷等情况,由司法所牵头共建单位,进行政策审核把关,细节查漏补缺,将法律服务前置一线。对于拆迁工作、环境保护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行动,深入村居进行法律和政策宣传,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是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保证公共法律服务无盲区。依托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共建单位的业务优势,为全市345个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村代理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化解,对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将法治触角向基层延伸,打通了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周荣岭、刘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