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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启东“不见面”调解见实效

来源: 启东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3-08 字体:[ ]

近日,启东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启东市人民法院第六调解室的调解员王思相成功调解了原告海安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明德物业)与被告季某某等人的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季某某等五人主动缴清了物业管理费,明德物业同意撤回起诉。

上述案件原计划于近期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无法到院参加调解。有鉴于此,立案庭部署各派驻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推进疫情期间调解工作。

电话调解中,王思相对被告季某某等业主详细讲述了物业公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卫生保洁、消毒等工作,协助街道社区开展线索登记、小区人员管控、异常情况上报等防控工作,让业主感受到在疫情防控期间物业公司为业主们所做的大量工作,并劝导他们主动去缴纳物业费,同时建议明德物业对经调解主动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免除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经王思相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启东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积极探索,疫情防控期间,启东充分利用电话、微信、互联网庭审等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及时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