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队伍管理,通州区司法局推行“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带好队伍、塑强队伍、凝聚队伍。
择优+适配定岗制度。局机关中层竞岗,树立择优导向,坚持人岗相适原则,不搞“一考定岗”。每名公务员根据岗位职能,填报意愿岗位,局领导根据岗位需求科学研判公务员的能力素质,实行双向选择。凡选聘人员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通过后方能定岗。
定性+定量考核制度。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以“成事”为标准,体现“功在平时”。将公务员工作难度设为“一二三”等级,结合每月工作完成数量和质量,每季度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个人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成绩为“优”的进行个人实绩公示。避免了突击考察和年终考核的“一锤定音”。
常态+重点预警制度。根据制定的岗位风险责任清单,针对常态化工作和重点工作,将风险等级设为“红黄蓝”三色进行预警。风险等级为红色的,做到常预警、常监督、常提醒;风险等级为黄色的做到定期分析研判,动态化管理;风险等级为蓝色的打好“预防针”,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