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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以“四项机制”落实小网格大普法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09 字体:[ ]

近日,海安市法宣办与网格办联合发文,推行“法治需求征集研判”“法治服务多元供给”“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乡村创新实践”四项网格普法机制,充分发挥网格效能,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更好的满足基层群众法治需求,促进基层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一是建立以主动征集为先导的法治需求研判机制。主动适应网格管理服务“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立法治需求征集研判工作制度,以精准性、服务型普法为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关注民生方向、聚焦目标指向,依托基层网格和网格员收集汇总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法治需求,实施集中分析研判,把网格员培养打造成普法工作的信息收集员、工作协调员、法律宣讲员、民主法治建设员,为实施精准普法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法治服务供给机制。紧密结合不同区域、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多元、接受方式多样的特点,在精准性、差别化普法上下功夫,通过主动“推”、引导“学”、互动“践”三种方式,强化法律服务产品研发、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主动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精准对接群众法治需求,搭建起上下联动、网格互动、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普法网络。

三是建立以政社互动为途径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群众性法治文化项目渗透力强、参与度高、教育熏陶效果好的特点,在阵地延伸、活动拓展、作品创作上下功夫,注重融合发展、创新平台载体、加强政社互动,扶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活动,依托网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艺作品演出,积极打造信息先行、联动配合、共享互补的网格化普法模式,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格局,进一步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发展的新需求和新期盼。

四是建立以基层善治为目标的法治乡村实践机制。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依托网格管理和服务团队,深化“网格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推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将法治意识、道德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渗透到群众日常规则养成,努力营造人人尊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社会良序善治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