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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四项举措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来源: 通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字体:[ ]

今年以来,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南通市通州区着力采取四项举措压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

一是明要求。年初,通州区委、区政府和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签订年度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书,由通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责任书根据通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职责,明确细化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法治建设共性工作、个性工作。

二是严考核。通州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明确法治建设工作具体考核条款和分值。同时,年中召开专题推进会,将省和南通市对通州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任务以表格清单的形式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工作要求。

三是实督查。结合上级部署和通州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等法治建设专项督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季度督查、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等,形成合力推进格局。

四是双述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律考试制度,并在组织部门年底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时,把法治建设工作和学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同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办法,通州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提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