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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五项制度”抓好学法用法“关键少数”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10-17 字体:[ ]

“七五”普法年来,如东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关键,通过建立“五项制度”,抓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稳步提高。近三年,该县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均位居南通前列。

一是新法必学。2017年以来,该县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的时间、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其中明确新法必学。今年,该县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县委中心组聘请全国知名教授作“宪法和宪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专题讲座,县政府常务会安排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实施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地带动了各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助推了全县“关键少数”法律素质的提升,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入职必考。“七五”普法以来,如东县委组织部、县委纪委、县司法局,严格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入职必考,以考促学,并对每次考试都制定了具体实施的方案,严密组织,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了考试的质量。三年来,该县共有160余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廉政知识、党建知识,把好领导干部入职的“法律关”,努力让法治成为“关键少数”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履职必用。2017年以来,如东县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明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安排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以及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项目评估论证等活动,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今年,全县法律顾问为重大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建议46条,推动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该县建立了法治提示函制度,2018年累计发出司法建议、调处中心提醒函、律师建议函等近40件,及时对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等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四是应诉必到。2018年初,如东县多部门联合出台《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及出庭义务,提出“出庭、出声、出效果”的具体举措,要求县、镇(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出庭应诉至少一次,并建立相关考核、通报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与出庭效果明显提升。2019年1-8月份,如东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31件,出庭应诉率达100%。

五是年终必述。每到年底,如东县“关键少数”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同步进行,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要求述法领导干部围绕单位及个人学法尊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情况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规定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法治建设的情况,与“述职述廉”内容一并作为年度考核工作报告重要内容。述法后,将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关键少数”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