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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司法局“四坚持”探索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径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7-11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推进局、所实战化建设,在普法依治、规范执法、融合治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展现新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法治建设统抓,筑牢依法治理前沿阵地。14个镇街统一设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构建“1257”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司法所全面承接法治业务,所长常态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干警承担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合法性审查条目式标准101条,指导镇街编制合法审查事项目录,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更好支持;整合基层法庭、律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地方发展,汇集5大类28项法治服务内容,推动建设新时代法治服务站11个,推行“一站式”“e站式”“驿站式”易站服务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法治“新动能”。

二是坚持执法监督前移,推动基层权力规范运行。明确司法所法治监督岗,编制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落实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卷宗评查、执法指引、评议考核等措施,确保执法监督实效。建立行政执法风险“双联”(联控联调)工作机制,紧盯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推行局所一体的“源头+过程+复议”联动监督模式,通过发执法监督提醒函、复议意见书的监督方式,倒逼镇街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基层干警协助办理复议案件12件,主动纠错3件,制发意见书、提醒函5份。

三是坚持社会治理融合,促进良法善治效果转化。汇聚“六类”社情数据,建立一体流程的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机制,融合建设基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履行法治职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征地搬迁、农村建房、土地界址等多发性纠纷的解决。推行“争议排查、会商会办、特殊人员管理、争议攻坚化解”四项措施,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以来,司法所参与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61件,排查行政争议146件,推动化解46件,全市涉行政争议矛盾纠纷量、行政诉讼案件量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1.47%、45.56%。

四是坚持营商服务发展,构筑法治保障硬核支撑。建设以司法所为中心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涉企调解、公证等方面的法律服务。聚焦企业法治需求,开展“法护营商·护企惠民”专项行动,定制“五类”法律服务产品,推行问需纾困、法律服务、法治体检、合规指导“四式”服务;落实“免罚轻罚2.0版”清单,积极推动包容审慎执法,致力为企业提供更加普惠、更有韧性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基层司法所法治营商服务团入企服务900余次,为企业协调解决疑难问题1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