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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五变”推动“七五”普法转型升级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8-08 字体:[ ]

近年来,海安市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超越,从强化组织、压实责任、聚合资源、精准施策、法治文化、实践引导等方面入手,全力推动“七五”普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变“普法主演”为“法治导演”,催生组织力。市委市政府将“七五”普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四个全面”考核,设立“长安法治杯”竞赛项目。构建“党政负责、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大普法格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先后6次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市人大、市政协组织评议、视察活动5次。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常委会建立了“一月一听”推进机制、“每季一晒”巡查机制、“半年一评”观摩机制,市法宣办实施牵头协调、议事决策、督查考评等制度,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

变“小马拉车”为“群马驱动”,催生凝聚力。建立“法宣办+执法司法部门”联动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统筹10个区镇、65家成员单位,实施99项联动事项,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98场次。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媒体宣传,电台“法治热线”每周二中午开播,电视台“法治海安”每月播出四期,海安日报“法治广角”每周四整版刊出。“海安司法”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大微博称号,“海安司法行政在线”名列全国司法行政双微排行榜第七名。推行“专业力量+社会力量”模式,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治副校长、12348法律服务队等专业力量,培育平安法治志愿联盟、尚法文化剧社、为民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等18个普法社会组织,有效增强普法的参与度、覆盖面。

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催生靶向力。实施领导干部“2421”学法制度(每年党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科级干部个人自学每年不少于4次、撰写2篇学法体会、年终组织1次述法活动)和“决策先学法、行政必依法、凡晋必考法、年终必述法”的“一先三必”机制。在全国率先推进法治教育进课程,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8+2”模式(全市79所学校每学期安排10课时,其中8课时由教师讲授教材内容,2课时由政法干警进行法治讲座)。推行“订单式、保姆式、休闲式”普法,开展“报警三次”农村婚姻家庭必访活动,创新“法润民生微信群+110”对接机制,有效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精准普法工作经验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交流。

变“形式多样”为“形神兼备”,催生感染力。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体系,丰富法治文化供给、拓展法治文化空间、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356件,自主编印《我是公民我知道》《生活与法》等法务产品,引导公民主动学法、依法办事。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向村居、学校、企业延伸,全市创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7个、市级示范点19个,总数列南通市第一。组织开展“最美普法人”“崇德尚法好家庭”、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以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崇德尚法。打造法治文化节品牌,持续举办十三届,一年一主题,年年有创新,形成了城乡互动、社会联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氛围。

变“纸面之法”为“生活之法”,催生实践力。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实践,引导公众在实践中体验法治、参与法治。组织开展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实施“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承诺行动,有效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实效。实施“文明共建、法治同行”三年计划,开展“法治行政、法护人生、法安村居、法润家庭、法进企业、法惠民生”六大行动,推动法治规范与文明倡导、法治精神与公序良俗融合互动。精准对接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涉法信访、诉讼服务等领域,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信访、交通、医患、劳资等13个专业矛盾调处机制,累计接受法律咨询1.2万人次。落实县镇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10个镇级23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社会提供了均等普惠的法治服务。

“七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为法治海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近年来,海安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连续两年在南通市项目建设考评和“四个全面”综合考核中名列第一;持续保持了省平安县、省法治建设示范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社会公众安全感、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省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