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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司法局四举措助推合法性审查工作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27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本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关、服好务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查程序,注重审查实效,切实为政府决策当好法律参谋助手。今年以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5份。

一是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方向舵”。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提高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认识,不忘初心,勇挑重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坚持精简、实用、高效的原则,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为如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法律关,确保做出的重大决策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筑牢合法性审查的“防火墙”。以国务院、江苏省、南通市有关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为指导,依据《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如皋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对合法性审查的适用范围、送审材料、审查程序等进行细化完善,将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到实处,筑牢审查“防火墙”。

三是拧紧合法性审查的“螺丝钉”。根据《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市司法局对如皋市现有合法性审查流程进行重新规范,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及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文件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文件内容是否符合现有法律、法规、规章三个方面进行审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文件材料可以提交会议审议或制发,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更不得制发,扣紧合法性审查“紧箍咒”。

四是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含金量”。在日常工作中,市司法局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法律顾问、专家、优秀律师共同参与的高素质合法性审查队伍,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及时组织学习研讨。针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坚持专家“问诊”,积极听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确保每一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都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