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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严把“四关”建强规范性文件闭环管理

来源: 海门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9-20 字体:[ ]

今年以来,海门区司法局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审查全面、公众参与、监督有力”工作体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确保依法行政。

严把制度建设关,促文件管理有章可循。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的通知》,从文件识别、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把关、材料报送、合法性审核、统一编号、公开发布后续监管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全面参与,合法性公平性全面审查,制发程序、责任落实全面监督等工作机制,夯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基础。

严把事前审查关,促文件内容合法有效。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要求各单位增强法制工作力量,部门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需经本部门法规科进行初审,强化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的自查自纠。同时,区司法局坚持专人负责、备案审查科集体讨论与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相结合,对拟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层层把关,未经合法性、公平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不公平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严把制发程序关,促文件发布规范有序。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的评估论证结论纳入文件起草说明必列项目,作为文件制发重要依据,防止乱发、滥发。坚持扩大民众参与,要求起草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单位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意见征求情况同步上报,坚决杜绝征求意见“走过场”。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组织制定机关及时通过海门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发布,目前所有文件均已实现“三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严把监督考核关,促文件管理责任落实。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各单位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重点,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将落实清理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定期开展督查,今年共纳入清理范围文件258件,其中宣布失效和废止76件、予以修改12件,占34.1%。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今年已向南通市司法局、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科学设置指标,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