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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公共法律服务为民实事工程全面“超半”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7-30 字体:[ ]

今年,海安市司法局积极将法律援助、公职/公司律师培育、亿元企业及机关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等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明确任务指标、强化统筹督办,截至目前,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均超序时推进。其中,受理法律援助申请945件,亿元企业顾问配备率85%,市级机关、部门、区镇配备法律顾问,238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完成公职律师申报22名,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72.6%、85%、100%和110%。

一是树立“一把手工程”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议,认真吃透相关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聚焦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细化、量化时序考评指标,确保为民办实事件件有人管、层层有人抓。

二是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路,强化统筹协调。办公室在资金、宣传、人员、制度等方面做好统筹,当好“总参谋”;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当好“主力军”。法律援助中心创设案件质量四级区别补贴、四色反馈等管理约束机制,实现法律援助提质增量;基层科联合区镇司法所强化月度评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细落实;公律科与法制办、发改委、工办等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定期会办等机制,合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三是运行“全流程管理”的模式,紧盯督查问效。充分发挥督查考核职能,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季度局务会由分管领导专题汇报,紧盯项目进度。同时,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为民办实事实不实的评判标准,12348服务队定期到中心、区镇、企业踩点、检查,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编发督查通报2期,明确整改要求,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度跟得上、质量有保障。(海安市司法局 芦霞 范田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