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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建立“四必机制”,推进“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形成常态

来源: 如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字体:[ ]

近年来,如东县着力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创新建立“四必机制”,逐步推动形成了“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新常态。

一是新法必学。出台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的时间、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其中明确做到新法必学。县委、县政府率先垂范,县委中心组聘请全国知名教授作“宪法和宪法修改的几个重大问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专题讲座,县政府常务会安排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实施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地带动了各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了全县“关键少数”法律素质的提升。

二是入职必考。坚持入职必考,以考促学,并对每次考试都制定了具体实施的方案,严密组织,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了考试的质量。组织部、纪委、司法局联合组织了46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廉政知识、党建知识,把好领导干部入职的“法律关”,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履职必用。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明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安排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以及重大改革、重大举措、重大项目评估论证等活动,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今年,全县法律顾问为重大项目投资提供法律建议23条,推动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提升依法履职水平,建立了法治提示函制度,及时对民间借贷、土地流转、环境污染等行政管理领域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

四是年终必述。“关键少数”述法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要求述法领导干部围绕单位及个人学法尊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情况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规定述法内容,总结一年来法治建设的情况,述法后,将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年度测评结果将存入干部档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