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05/2020-0083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装备财务保障处 文号: 通司发〔2020〕66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索引号: 014207205/2020-0083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装备财务保障处
文号: 通司发〔2020〕66号
成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0-08-11 13:37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你单位报送的2019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你单位对所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对本单位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现批复你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批复你单位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本年收入6328593.20元,本年支出6328593.2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

(二)批复你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328593.20元,本年支出6328593.2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

(三)批复你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结余0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部门决算批复后,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方式”的要求,你单位应认真做好决算公开工作。

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doc

南通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