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18-01395 | 分类: | 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2-29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205/2018-01395 | ||||
分类: | 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2-29 |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南通、通诚公证处:
年度考核是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年内工作业绩及综合素质的有效方法;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的重要措施。同时,年度考核结果也是对被考核人实施奖惩、任免、职称评定、收入分配等活动的重要依据。为顺利进行2018年度全市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要求
全市公证机构及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要严格依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司发通〔2007〕67号)和《江苏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苏司通〔2008〕26号)、《江苏省〈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苏司通〔2008〕25号)精神,严格考核原则、程序、方法及内容。各县(市)区司法局,南通、通诚公证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公证机构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江苏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表》要求,认真填报。
本年度在全省公证质量集中检查中有两件以上基本合格卷宗的公证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优秀。
二、考核时间及结果
各公证处应在2019年1月8日前,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本机构2018年度执业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并向主管司法局上报本机构年度考核自评报告及“江苏省公证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在2019年1月18日前,在全国公证管理系统中完成对所属公证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并同时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市局:
1.2018年度公证员考核情况报表;
2.2018年度公证机构考核情况报表;
3.2018年度江苏省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4.2018年度江苏省公证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2018年度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报告书;
6.江苏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表。
对公证机构、公证机构负责人及执业公证员的考核结果,必须书面告知被考核人提出确认意见并进行公示。考核结果要载入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档案。
附件:1.江苏省二O一八年公证机构考核情况报表
2.江苏省二O一八年度公证员考核情况报表
3.江苏省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4.江苏省公证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江苏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表
南通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