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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6-12 字体:[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

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司法局

                                    2017 5 27

 

 

 

 

 

 

 

关于开展新一轮双优创建活动的意见

 

今年是省厅部署的“365工程建设深化年,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争先创优活动的意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和实战化建设水平,现就在全市开展新一轮创建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以下简称双优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着力巩固局所站一体化、县级司法局实战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基本保障规范化和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效,主动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维护安全稳定、基层基础达标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等五大攻坚战,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各地要继续保持以往争创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省优秀司法所的好势头,对照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瞄准优秀条件,将双优创建活动与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大型司法所建设、队伍三化建设等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到目标更加清晰、作风更加扎实、程序更加规范,在条块上保位不退位,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加快理顺管理体制。要以司法所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司法所基本经费和基本保障以司法局为主为目标,加快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县级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管理内容,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确保年内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有效落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提升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确保整体达90%以上、每所配备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以及司法所长由政法专编人员担任。实行司法所编制季度对账、半年通报以及政法专编人员调离岗位县级司法局审核、市级司法局备案制度,实现司法所专编人员在编在岗。抓好新招录公务员业务培训和司法所长业务培训,指导督促行业协会重点抓好专职社工、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队伍职业培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二)切实完善机制,加快提升实战化水平。要按照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的要求,紧扣采集、研判、应用等环节,建立以信息为主导的实战机制。建立每日信息采集目录制度,将党委政府重大活动、困难群众法治服务需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重点人员管控等基本信息纳入每日信息采集目录。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利用12348平台、法律服务机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等系统内网络,以及11012345等系统外渠道,构建全方位的信息采集网络。进一步推进全员应用,引导并督促基层工作人员登录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工作格局。加强信息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规律性问题,为采取处置措施提供可靠指导。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司法所”+“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调委会、司法行政服务站)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推行中心+大队勤务模式,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由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参加,参与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公证调查取证、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通过联建联动聚合系统内外力量,形成适应实战化需要的工作队伍。

(三)着力提升质效,力促全覆盖转型增效。要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打好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攻坚战,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开展美丽人生 德法引航活动,实施德法护成长”“德法伴行政”“德法进家庭”“德法润村居”“培育特色德法文化五大行动;印制《人民调解指南》、《公证办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等司法行政惠民服务宣传材料,分发人员流动较多的各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二是在集贸市场、企业、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建立法律诊所,明确服务职责,规范服务方式;实施暖企1+N”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工程,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律服务站及移动微站,与工商联、贸促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构建企业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企奔小康走帮服的活动部署,并走帮服活动与法企同行活动、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紧密结合。四是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优化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一站式解决群众服务需求,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监督考核,用互联网重塑公共法律线下服务,推动网下服务网上提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程度和质量水平。五是构建从预防到化解到修复的矛盾纠纷全过程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预测预警制度,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拓宽调解服务渠道。六是提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效能,巩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成效,抓好管控、矫治、修复三个环节,严格管控措施,落实精准矫治要求,实施损害修复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深化前置化、协议制、社会化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工作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提高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四)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司法所达标升级。要以贯彻落实省地方标准《司法所建设导则》为契机,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保障条件,为充分履职提供必要物质保障。一是开展司法所用房分类定级、达标升级活动,按照选址合适、用房独立、面积达标、装备规范、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所用房保障水平,90%以上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部颁标准(司法部规范化司法所最低要求是 120 平方米 )。二是推广应用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突出司法行政文化内涵,统一司法所的外观、室内标识,展示司法所全新社会形象。三是落实省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省级专项资金地方保障标准,强化资金管理,推行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提高使用效益。按标准配备办公业务设备和交通工具,将信息化设备、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等业务急需急用的装备设施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四是推行大型司法所建设,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多渠道强化司法所职能,优化装备设施,优化组织管理结构,实现流程再造,推动规模化、标准化、模范化司法所建设,确保年内形成示范效应。

三、活动要求

开展新一轮司法行政双优创建活动是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的有力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积极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将活动各项内容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一)举措到位,责任到位。要将双优创建活动开展作为打好五大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要围绕活动内容,找出薄弱环节,细化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序时要求、工作主体,形成项目化推进机制。要落实争创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双优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着重抓好争创任务的分解和落实,指导解决活动开展中的难点问题;相关处室要立足职责,全程跟踪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典型引路,整体提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找准双优创建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指导,做到有的放矢。要注重典型引路,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亮点特色,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后进地区开展扶帮带,促进整体提高、同步提升。

(三)注重实效,提升水平。要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作为双优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试金石。通过争创活动切实提高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业务工作质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展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成果。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市局将根据《江苏省优秀县(市、区)司法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表彰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向省厅推荐表彰奖励。

 

 

 

 

 

通司发4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