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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基层工作总结2013年工作打算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12-19 字体:[ ]

 

2012年度基层工作总结

基层工作处

 

今年以来,我们在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管理中,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契机,超前谋划,周密组织,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县、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以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防患为重点,以纠纷不发生、不激化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这一独具地方特色的目标进行定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确保了十八大前后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1、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分解表,划分网格,按网格定人定岗落实排查任务,实现网格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2、将网格排查与网上直报有机结合,第一时间预警基层纠纷情况和舆情信息,实现矛盾纠纷的全面掌控。各网格信息员通过日常排摸,第一时间上报不稳定因素。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定期分析研判及化解机制,逐步形成了“社会管理终端化,力量整合统筹化,问题解决初始化”的新格局。“大排查、大调解”期间,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开展排查75562次,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359起,调解成功81634起,调处成功率为99.1%。。

二、抓住契机,拓展延伸,大力加强专业调处机制建设

在着力化解传统矛盾纠纷的基础上,我们抓紧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契机,面对新型矛盾纠纷日趋增多的情况,加大了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促使调解工作向相关领域拓展和延伸。针对近年到南通生活、工作和投资兴业的境外人士与日俱增的情况,建立了涉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针对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增多的问题,和公安部门联合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处。探索建立区域性联调协作机制,推动了跨区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222 313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典型培育中央蹲点指导组两次分别考察了南通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组一行听取了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南通创新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医患纠纷的做法和成效给予高度赞誉,认为南通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3 15 ,南通市司法局与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市消费者协会,在市环西文化广场,联合举行了一场消费纠纷调解户外广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活动,公安、物价等14个部门应邀参加。活动以 “消费维权与纠纷调解并行”为主题,倡导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的消费环境。活动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11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前来咨询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活动增长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调解工作方面的知识,消除了心中的困惑,对消费者大有裨益。

三、突破瓶颈,创新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

现阶段,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日益凸显,之前的人民调解方式已经不适应新矛盾的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改变原来的机制,探索独具特色的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之路,调解员评职称即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建立完善资质准入、人员淘汰、绩效考核、业务培训、奖惩激励、等级评定六项机制,通过合理的薪酬机制将人民调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通过执业准入机制将人民调解由岗位兼职转变为社会岗位,全力打造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实战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程。实施调解员职称评定机制,能较好地掌握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一旦出现矛盾纠纷,便能迅速、准确地抽调相应的调解员上阵,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实施调解员职称评定机制,能激励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积极探索,稳步实施,充分发挥“三调对接”机制作用

一是确立了全方位建立调解机制的理念,所有矛盾纠纷或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地方和领域都应建立调解制度。因此,我们在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法律援助领域创新建立“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各项措施。二是确立了对矛盾纠纷“重在预防”的理念。以“三调对接”方式从源头上抓起,重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消除引起矛盾纠纷多发的因素。三是确立了必须落实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的理念。对于“三调对接”工作中及时收集的矛盾纠纷信息必须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提高预警能力,将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社会矛盾的积累、激化。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拟定了“律(律师)调(调解)对接”、“援(法律援助)调对接”“公(公证)调对接” 实施意见(“三调对接”实施意见)。依托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援调对接”、“律调对接”、“证调对接”三大对接工作,强化内部资源整合,引导本系统内丰富的法律服务资源主动参与社会维稳、矛盾化解和为基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等各项工作;

五、高标定位,聚力突破,强势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新跨越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深入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市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建设,积极落实创建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基层司法所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进步,形象、地位明显提升,涌现了新的一批基础建设扎实、一线实战能力突出、社会管理成效显著的优秀司法所。今年4月,我局表彰奖励了9家南通市星级司法所和9位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司法所长。目前,我市已有2家“全国先进司法所”、38家“省优秀司法所”、3家五星级司法所和6家四星级司法所。

(一)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司法所建设步伐

4 24 ,我市在如皋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现场推进会,传达贯彻 417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流了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经验,通报了去年以来南通市在司法所建设方面所获得的荣誉情况。省厅万力副厅长,何祝荣处长,如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缪小华出席了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及司法所所长代表120人参加了会议。张武林局长在大会作了工作报告,省厅万力副厅长莅临会议并讲话,对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寄予了殷切希望。我们还组织司法所长代表现场观摩了如皋市丁堰镇司法所、郭园镇司法所和搬经镇司法所。所长们看后感到耳目一新,表示深受启发和鼓舞。

9 25 ,省司法厅在如皋市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以来全省基层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推广如皋市的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副省长傅自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作工作部署。 92627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缪蒂生和副厅长万力先后批示要求在全省进一步推广如皋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水平。省厅召开如此大规模的会议在我市是第一次,振奋了我市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有力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如皋会议后,海安县局等单位迅速行动起来,对司法所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流程等进行了重新规范统一,确保司法所工作有据可依。

(二)倾力司法所建设,不断提升内部运作水平

我们注重引导司法所内外兼修,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实施《南通市星级司法所考评标准》和《南通市星级司法所奖励办法》,对省级优秀司法所和星级司法所进行以奖代补和记功奖励。按照建设、巩固、规范、提高的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所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以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效能公示、轮岗交流、失责追究为主要内容的“一评五制”工作,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落实整改。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把考核与评先、晋级、提拔相结合,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三)积极开展庭所共建活动,优化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广泛开展“庭所共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后,我市在基层人民法庭和基层司法所中开展了“庭所共建”活动,改变以往司法行政单向度、单一性的管理方式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联动机制,成为快速反应、依法处置、协同保障、资源共享的工作系统,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目前,全市已有36个人民法庭与87个司法所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人民法庭在司法所设立“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87个。司法所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33个,有专职调解员64人,2012年以来,在人民法庭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53, 成功结案数1419件,调解成功率为97.7%

 六、精心谋划,周密实施,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一)注重培训,强化干警的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

3 28 30日,在港闸区委党校,我们举办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19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329,我们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进行了法律服务承诺宣誓,紧接着就《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一评五制”学习手册》和《南通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制度汇编》进行了学习辅导。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有效强化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素养和实战能力, 61315日,我局举行了“全市调解员培训班暨《调解员工作手册》首发仪式”。 培训班学员是来自全市9个县(市)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或调处中心办公室主任),县(市)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员,乡镇(街道)专(兼)职调解员(专业调解骨干)以及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市各专业调处中心调解员等,共计280人,是调解工作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培训班邀请了厅基层处、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心理协会及县(市、区)调处中心的专家、学者授课

(二)理论指导,典型引路,大力提高干警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编印了4本实用价值较高的业务书籍供广大基层司法行政人用以提高法律和业务水平。

1、《调解员工作手册》是一本集调解工作之大成的工具书。为适应和满足基层一线广大调解员工作需求,提高政策法律和调解艺术水平,更加充分地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我们收集整理了关于调解方面法律法规、工作规范、调解方法与技巧等,集南通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内容于一体,编纂成《调解员工作手册》。

2《南通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100例》凝结了我市调解员的汗水和智慧。今年五月份起,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调解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以增强各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活动开展以来,各地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共收集典型案例261个,部分案件案情复杂,地方特色、行业特点明显,调处难度大,具有很强的典型性。经典型案例评审委员会会商遴选,评选出获奖典型案例100个,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我们以此100个案例编辑完成了《南通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100例》。

3、《司法所建设风采录》再现了优秀司法所的创建之路。今年四月份,我们编纂、印发了《司法所建设风采录》,集中收录了我市在争创“江苏省第二批优秀司法所”和“南通市星级司法所”、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的经验做法,以简明洗练的文字、真实精美的照片反映了目前我市基层司法所的所容所貌,引领基层司法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根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手册》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的蓝本。为使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了解和掌握执业中最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满足他们在执业服务中的法律知识需求,我们编写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手册》随时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工作指南以更加优质更加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七、从严要求,加强自律,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上新台阶

今年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业务建设、执业规范和所务管理规范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三个方面进行。在业务建设和职业规范方面,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普遍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用档案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自律机制。除日常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外,每年开展一次评查活动,评查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建立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经测评达到了98%以上。在规范制度建设和所务管理方面,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普遍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考评奖惩等方面的12项制度,并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做到“六公示”、“五统一”,即执业人员照片、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工作纪律、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统一收案、统一审批、统一收费、统一出庭证照、统一法律文书表格式样,全面规范法律服务行为。

 

2013年基层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两级调处中心建设,不断拓展平台功能作用

紧紧抓住功能拓展这一核心,从组织建设、制度完善、人员素质、处理效力、综合协调以及组织领导体制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县(市区)、镇两级调处中心源头预防、矛盾排查、直接调处、听证对话、风险评估、对接互动、管理考核、队伍培训等综合功能,真正使其成为区域内化解矛盾的主平台、和谐建设的主抓手、服务群众的主阵地。

二、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全面增强工作主动性

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即将告一段落,但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不能放松。坚持村居每周、乡镇每半月、县(市区)每月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登记造册,逐一落实“三定一包”措施。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快报、月报、直报制度。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力度、重点、节奏变化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密切关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关注企业改制、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劳资、环保等领域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稳控措施,提高工作成效。

三、完善健全专业调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一综多专”运作质效

顺应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阶段性、行业性新特点,切实贯彻中央16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现有基础上发展和深化专业调处机制建设,不断巩固、完善和提升“一综多专”体系。

四、狠抓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疑难矛盾纠纷协调处置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重大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全面实行领导包案。切实履行调处调度权、分流指派权、督查督办权、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权”等四项职权。进一步健全对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有效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全面加强听证对话机制建设。在基层村居普遍建立说事议事制度,掌握社情民意,努力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标的转变。

    五、大力推进调解员专职化建设,不断提高大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配齐建强专(兼)职调解员。二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全面深化大调解效能建设,确保各项大调解责任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

一要继续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切实抓好市县司法业务

用房建设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技术装备建设,不断

提高司法所物质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制度建

设,全面构建适应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要求的制度体系,建立

协调配合、方便高效、运转灵活的业务衔接与工作合作机制。

四要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六、以提升基层一线参与社会管理为根本,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机制

抓好司法所建设,形成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县(市、区)实现转型发展,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加强,逐步实现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有政治素质、有法律素养和文化底蕴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推广如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以部“五好司法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和南通市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司法所一线实战能力和服务党委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优化司法所人员结构,配强所长、配足人员、配精力量,为增强一线实战能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积极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所长、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政治业务培训。大力弘扬司法行政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表率作用。

二是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主线,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开展司法所“特色亮点项目申报制”,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更新、方法创新、品牌出新。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创优法律服务,着力强化大调解工作创新实践、着力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层次、着力深化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推进“六五”全民普法,打造司法所一线实战平台。
   
三是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加快局所一体化,积极推进司法局机关与基层司法所联动建设,实施干部挂钩基层、人员双向流动、业务联动局所共建,形成大基础、大服务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新模式。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严格岗位责任,完善全员考核机制,以考核奖惩激发队伍活力,提高约束力,提升执行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硬件建设。进一步扩大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更为合理地设置办公室功能区域;进一步配强装备设施,有条件的司法所配备汽车;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年度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专项活动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五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以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为抓手,由常规服务向创造性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做到用制度管人,用程序管事,引导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转变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力争做到无一起基层司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无一起群众有效投诉案件

七、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础建设,明确基层法律服务所在从业人员、业务绩效、管理水平、办公条件等方面的建设标准。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质量内控,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2.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主题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规范引导。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将服务的重点放在满足镇(村)、社区法律需求上,努力提升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加强指导管理,强化能力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3.继续发展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行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基协工作机制,使协会在行业发展、权益维护、会员福利、专业研究、职业培训、对外交流和宣传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逐步扩大和健全协会的行业监管功能,依法在市场竞争、纪律惩戒和行为规范等方面最大限度地拓展协会行使行业监管权的空间,树立行业管理权威。

八、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努力打造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亮点品牌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问题,用创新的办法推动发展,尊重、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积极为全市再创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新品牌、新亮点。凭借司法行政人敢闯敢试敢干的勇气,继续做大做强做优大调解机制品牌,为全市提供更富内涵的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