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05/2021-0054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共法律服务处 文号: 通司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207205/2021-00544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共法律服务处
文号: 通司发〔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工作方案
南通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工作方案
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1-06-16 1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进园区、进项目、进乡村、进家庭工作,进一步深化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内容和效能,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协调、全面发展,以提高群众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基准,坚持精准对接和高效服务相统一,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五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任务

(一)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推进法治宣传、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法律服务进网格,推动服务资源全面下沉社区。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采取律师事务所分片包干、网格长配备专职服务律师的形式,组织律师进网格,为村(居)民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配备要求和服务标准,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与“三官一律”的良性互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将网格员吸纳入“法润民生”微信群,做好信息数据搜集研判工作,协助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服务。引导法律明白人、草根名嘴、普法志愿者主动融入网格,开展民主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活动,促进基层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结合调解,为每个网格配备1名调解信息员,密切关注基层矛盾纠纷发展动向,建立调解员与网格员协作机制,打造纠纷联调联治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网格内困难弱势群体信息,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引导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进网格,摸清特殊人群活动动向和思想动态,与网格员共同对网格内的特殊人群开展形势政策、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在生活保障、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引和帮助,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公证管理处、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各县市区司法局)

(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真正把优质服务送到需求企业。发挥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的主导作用,梳理摸排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制定发布服务产品清单。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法律服务产业园,吸引有品牌、成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进驻,联动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金融机构等,为企业提供立体化、综合性服务。

(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处、律师工作处、各县市区司法局)

(三)公共法律服务“进项目”,精准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党委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建立联动机制,提供全过程立体化专业服务。设立流动法律服务站,牵引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前置到项目实施第一线。健全以项目为主导的服务模式,推行项目化管理,提升服务质效。推行以组团式为依托的综合服务,确保服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

(责任部门:立法处、备案审查处、律师工作处、各县市区司法局)

(四)公共法律服务“进乡村”,不断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推动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三所入村”,深化乡村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紧扣“三农”发展,建立常态化涉农法律服务机制,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完善非诉纠纷化解村级平台,完善农村基层调解组织纠纷受理、化解、处置的规范流程。围绕宪法实施和贯彻民法典,加大乡村基层普法宣传,培树全民法治观念。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律师工作处、各县市区司法局)

(五)公共法律服务“进家庭”,加大困难群众法律帮扶力度。深化法律扶贫,通过“入户进门、定点到人”,摸排困难群众涉法需求,“一案一户”“一案一策”提出法律建议、制定帮扶方案。做好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权益保障工作。深化“法援惠民生”活动,探索建立困难群众民生维权“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的群众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处、各县市区司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五进”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将“五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起来,一并推动落实。要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五进”会商协调制度,推动服务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每月20日报送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工作情况,广泛收集活动开展情况、社情民意、矛盾纠纷隐患、群众涉法涉诉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等重点热点信息,汇总至市局公共法律服务处390593846@qq.com。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强化民意导向,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了解需求,把准热点,以民意引领产品研发,实现服务清单动态调整。要强化融合服务,推进与其他领域服务网络平台、资源力量融合互动,打好服务“组合拳”“整体战”。要强化科技赋能,深度挖掘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深入研究需求预测、流程监测、智能推送等数据模型,推动服务产品研发应用。要强化执业监管,把法律服务队伍作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对象,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和改革,从严落实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五进”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作用和优势,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五进”。涉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工作、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安置帮教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将本条线工作融入“五进”活动中,加强业务指导。要善于经验总结,对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要积极宣传报道,推进“五进”工作常态长效、实践推广。

附件:公共法律服务“五进”情况报告(格式).docx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