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20-01077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 文号: | 通司发〔2020〕8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举办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暨司法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205/2020-01077 |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 ||||
文号: | 通司发〔2020〕8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举办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暨司法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调处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全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专职调解员调解工作能力、专业素质,提高基层司法所长所务管理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经研究,市局与市人民调解协会举办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长培训班,现就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6日上午9:30-11:00酒店报到;26日下午至28日上午培训,28日下午结业。
二、报到和培训地点
如皋庆中君瑞酒店(如皋市海阳北路789号)。
三、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民法典,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技巧、调解的基本规则和步骤进行解读等。
四、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调处中心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司法所长6名(开发区3名,通州湾、苏锡通各1名);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含专业性、行业性)7名(开发区5名,通州湾、苏锡通各1名)。
五、其他事项
1.所有学员教学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市司法局承担,学员往返城市间交通费自行承担。
2.根据防疫要求参训人员须满足三项条件:“苏康码”绿码;体温检测不超过37.3摄氏度;参会前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
3.参会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倡在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举办此次业务培训班,是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司法所长的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统筹安排好当前工作,组织落实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请按照附件表格要求填写,于11月19日前报送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邮箱:ntsfjjcc@126.com)。
联系人:佘明华、纪莉;联系电话:59002209、59002261。
附件:培训人员名单表.docx
南 通 市 司 法 局 南通市人民调解协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