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7 17: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高友林 建议/提案号: 第494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4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更多群众享受到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但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还不够均衡、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专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就此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互联网、微信、移动客户端平台”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域统筹规划,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拓展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方位服务。加快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无人律师岗、智能法务机、远程法援、线上法律服务等方式作为资源不足地区的补充。

2.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要统筹规划以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核心的配套设施建设,围绕推动法律援助、调解、普法宣传、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和发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特别是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等民生实事项目,明确经费来源,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充足。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市场化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或者集中采购的形式,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效。

3.进一步加大专业力量培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培育,引导相关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相关部门在出台人才规划和人才引进政策时,要让法律服务人才也享受到应有的政策红利,吸引更多的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到南通来创业发展。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让“法律明白人”真正成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此外,还要积极促进公益法律服务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供给与志愿供给活力。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群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优势互补,多渠道解决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短缺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3-08-24
答复内容:

高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通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法律“大服务”格局,从实体平台、服务企业、法律顾问方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提升,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夯实升级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供给平台的深度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覆盖”,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率均达100%。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媒融合”,构建市县乡村一体化分级管理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协调、统筹、指挥、调度、考核“一网通办”。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时运行”,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市县两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3条同步运行,非工作时段由市司法局统一购买服务,确保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满足群众法律咨询需求。建立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抖音平台——“崇法指南”,结合法治热点,讲法治故事、谈法律解读、以案释法。开通“法治号地铁”,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车厢”,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工程巩固升级

创新启动“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组建全市法律服务公益联盟,统筹汇聚涉企机关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市县各类资源力量,全市2587家法律服务机构、1.4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共同加入。有效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实施、有效覆盖,全市1923个村居共配备法律顾问1106人,其中社会律师658人、公职律师39人、基层法律工作者404人、公证员5人,覆盖率达100%。牢抓“见面服务”,启动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千村开讲”大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志愿服务村村行等契机,聚焦反诈骗、劳动合同、土地政策等内容,联合开展宣讲活动。建立“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联动机制,积极对接法律明白人、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服务力量,推动村居法律顾担当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知识培训主力军,以典型案例为切入口,重点围绕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内容开展专业法律实务培训。

三、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健全升级

市委、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县两级每年将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和服务质效提升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评价、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处理和反馈、信息公开等制度和机制,通过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律师服务网、12348法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时间等信息,提供地址和相关信息查询服务,法律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瞄准更高更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建设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普惠性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加强组织联动,建立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协同机制,形成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共同促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创新项目,市县两级中心进一步整合职能、完善功能、健全机制,提升县级平台“一站式”服务能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民生领域向经济建设延伸拓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强化内外协调联动组织体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加强经费保障,特别是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民生实事项目,明确经费来源,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充足。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强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队伍培育和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作用,引导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成长。促进公益法律服务的发展,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群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适当与考核评优等关联。

四是进一步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优化服务供给,持续巩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加强与调解员、公证员、法律明白人等力量协调联动,组织开展“法律顾问在身边”“千名顾问答千问”活动。拓展涉企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深化“企暖花开法治行”“法治副总”“微光计划”等专项活动,探索形成法律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媒介宣传普及各类远程智能服务,推介远程公证系统,用好“企通法”“苏解纷”“崇法指南”等平台,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