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9 15: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徐征曦 建议/提案号: 12
标题: 对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宣传工作的建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普法宣传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十方面决定性成就中充分肯定了“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期存在的一项制度,普法在依法治国征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的推进依法治国制度的完善,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开启了民事权利保护的新时代。《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了我们每一位公民从出生到死亡期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民法典》的诞生对法律宣传工作的要求比以往更加重要,要求更加严格。

《民法典》诞生以来,我市多个单位均进行了多种形式和各种途径的宣传活动,但是法律知识的传递、法治素养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累积的过程,受传播的方式、途径以及受众的文化素养等各个方面的影响。目前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宣传方式、宣传内容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地将宣传效果落到实处。

一是多年来,我们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普法作为一个考核的指标,各个部门虽然参与到普法的队伍中,但都是宣传主体直接决定普法内容,未细心的研究,人民群众需要知道哪些法律,要向人民群众普及什么法律,了解人民群众真正的需求;

二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文化也飞速发展,但是法治宣传方式的更新速度却是有限的,主要还是通过拉挂横幅、宣传标语、以及宣传展览橱窗等比较落后且宣传效率不高的方式进行,没有跟踪落实所采取的普法手段的实效,仅仅只是流于形式、完成任务式地采取一些方式,以完成考核要求;

三是普法的内容未做到实时更新,为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法律是不断地进行着立改废释的变动,导致内容的不断更新,例如《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出台,将有大量的内容发生改变,需要及时的更新,有些单位的普法宣传的资料未及时的修改、更替。

二、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普法宣传工作深入程度不够。

一是虽然当前正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速增效,但在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仍有欠缺。各区镇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宣传员大多是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因未经过系统的、专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在选择法治宣传题材内容上变得随意,因而往往不能取得预期的普法效果。

基于目前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根据不同的群众,区分普法内容。

一是法律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频率决定了人民群众学习的热情程度,根据法律内容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划分出不同的普法宣传知识点,例如针对新生效的《民法典》中的民间借贷、婚姻、继承、房屋买卖、劳动者保护等作为重点宣传知识点。

二是各个年龄阶段的人民群众对普法内容的需求也是不尽相同的,需要针对不同的年龄阶段的群体在宣传内容上有所区别,例如针对老年人群体主要宣传防止诈骗、养老、继承、赠与等的相关法律知识;针对青壮年主要宣传借贷、买卖交易、合同、婚姻、继承、劳动保护以及刑事犯罪等相关知识;针对未成年人主要宣讲最基础的法律知识、自我保护、监护人虐待、预防暴力犯罪、校园霸凌等相关的法律知识。

三是针对普法宣传对象生活的区域的不同,区分法律宣传的内容,生活在城镇的居民和生活在农村的居民的内容上要有所区分,例如《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宅基地的相关内容,在农村区域应被列为宣传重点。

四是在内容上还需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宣传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为了完成任务而普法。

二、根据不同的群众,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目前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短视频、自媒体、直播平台等新的信息传播方式的出现,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为的高效便捷,手机作为新的信息传播载体,正在逐步的取代传统的报纸、电视等信息传播方式,网络传播的方式应被广泛地使用,但是并非所有的群体均合适采用网络传播的方式获取信息。所以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受众也应区分法律宣传的主要方式。

一是老年群体大多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会上网的较多,网络传播针对老年群体而言并非最优的方式,线下宣传活动最为简洁有效,例如派发内容与其相关的宣传册、由法律宣传工作者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讲解服务;

二是青壮年作为社会的中流砥柱,也是智能手机使用频率最高的人群,除了线下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外,增加网络宣传的方式,向其推荐普法平台,例如普法微信公众号、app等定期向其推送与其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结合线下讲座、免费的法律服务咨询点;

三是青少年多数为在校的学生,学校定期组织开展普法课程、普法视频、目前针对在校学生使用的安全教育平台即是很好的普法教育平台等。

三、根据不同的群众,区分不同的普法场所。

一是针对老年人在其活动比较密集的场所,如广场舞聚集地、菜市场、社区周围以及住宅小区的休息区、健身区、老年大学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场所。二是针对青壮年线上普法是主要的手段,以其工作单位作为线下普法的重点场所,法律宣传工作人员定期走进其工作单位集中宣讲的方式。三是针对青少年的重点普法场所集中在校园,不再赘述。

四、加强对法律服务人才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推进法律宣传工作的深度。

法律宣传工作主管单位对普法宣传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进行定期系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便于他们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深入专业的服务。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1-06-08
答复内容:

徐征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法律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该建议非常有现实意义。建议指出了现阶段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宣传方式更新不够快、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够等问题,这对于我们强化普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要求“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近年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建设的根本要求,聚焦构建精准有效的普法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紧抓服务大局。紧扣重大发展战略,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企同行”等主题活动,印发《关于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沿海大开发的实施意见》,构建沿江、沿海、沿运河普法依法治理体系,助力“三大攻坚战”“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紧扣重要民生事项,开展防非集中月暨“做理性投资者”咨询、扫黑除恶专项宣传、“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法润江海?情暖民工”等活动470余场次。紧扣重点普法内容,全市举办各级各类民法典讲座,组织“学民法典?做文明人”文艺演出、民法典进景区进宾馆、“支云杯”民法典擂台赛等“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情满江海律之声”系列普法活动之《民法典》宣讲,联合上海铁路局新长车务段在南通火车站候车厅开展“与法同行”民法典宣讲等活动。启动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8项主题活动,近12万人次参与“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知识测试。二是紧抓联动共治。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攻坚、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形成“清单管理、普法提示、协调指导、评估反馈”的“谁执法谁普法”闭环管理模式,被推荐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从61家市级机关中评议产生十家优秀普法单位和十大优秀普法品牌。各机关完成普法联动事项清单39项,国家安全、交通安全、非法集资宣传等联动事项完成率100%。强化以案释法,编印《长江大保护“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推荐上报法治宣传案例230余件。三是紧抓文化浸润。打造“三沿”法治文化带,在郭里园小学新建南通市青少年法治实践示范基地,建成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南通崇法文化广场”、海门区常乐镇张謇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分别新增省级、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个、64个。充分运用媒体资源,开展法治文化阵地“云游”展播活动,优化升级电视台电台《法治纵横》《法治时间》等法治专栏,民法典《法治微讲堂》多部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法博士与顾晓盼》《插上宪法的翅膀》等多部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四是紧抓普治融合。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将党建引领作为核心抓手,依托基层新时代文明实践、网格化治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基础治理力量,形成“一核四基”法治乡村建设新模式,全市分别建成14个、994个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一是健全普法研判机制,明确宣传重点。探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借助组织、人社、公安等各部门、各系统数据资料,按照不同行业、领域、层级科学划分普法类别,努力做到普法对象精准识别。建立需求信息采集网络,依托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收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领域,努力做到多渠道、多部门、多层次精准采集法治需求和重点。科学区分普法内容和深度,在强化对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知识的全面普及基础上,依据普法对象的工作性质、文化程度、切实需要精细化制定普法方案,按照不同对象不同法律、同一法律不同侧重、同一内容不同深度提供普法服务。

二是科学普法受众群体,优化宣传方式。结合各类对象的工作环境、生活习惯、心理特征,在提高法治宣传的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和吸引力上下功夫。例如,在人员类别上,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制度,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中法治教育力度和频次,提供专题讲座、业务培训、法治论坛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法治宣传服务;对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微讲堂、法治小戏小品、普法微视频等短而精、耗时少的普法产品等。在年龄层次上,针对青少年群体,实施校园法治阵地名品、法治名师、学法名生、法治副校长名人培育计划,提供法治动漫、法治电影、趣味普法竞赛等形式活泼、内容生动的普法产品,深化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案件解析等法治情境体验;针对青壮年群体,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平、快”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普法微博微信、普法抖音等新媒体阵地,推动普法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转型;针对老年群体,继续巩固农村大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宣传阵地。

三是强化普法业务培训,提升宣传实效。配齐建强专职队伍,建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普法志愿活动,优化普法志愿者队伍结构,通过实践训练、调查研究、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普法专兼职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加大对普法活动质效把控,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法律问题,精心准备宣传主题,统一制作普法课件,把好普法宣讲内容关。创新社会普法运行模式,加强普法社会组织培育,增强社会力量参与力度。今年,将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强化“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以群众身边常用的法律知识和多发的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系统培训、个人自主学习、现场观摩交流、法治文化熏陶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引导“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参与村(居)务管理、开展法治宣传、规范治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法律服务,更好地发挥在基层法治宣传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