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2 15: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孙永红 建议/提案号: 第612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2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责使命。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于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既可以兼职,也可以专职。人民调解员应由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思想作风建设

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教育引导人民调解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人民调解员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调解文化,增强人民调解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三)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员协会要根据本地和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特点设置培训课程,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和载体,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实地考察、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网络培训平台,推动信息技术与人民调解员培训深度融合。依托有条件的高校、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开发人民调解员培训课程和教材,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质量评估体系。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2-08-12
答复内容:

孙永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思想作风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开会研究,并赴各县(市、区)对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状进行专题调研。相关内容在此向您答复。

一、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状

司法行政系统所承担的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融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主要力量,构建并依托市、县、镇、村四级调解网络组织平台,协调、组建各类专业调处机制和对接机制,通过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参与形成我市以“一综多专”为工作格局的社会治理模式,对发生在最基层、最前沿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过滤调处,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多发性、基础性矛盾纠纷。司法行政机关对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行使指导和管理的职能。

目前,我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10家,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0210名,其中专职调解员3255名,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521人;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的5498人。2021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4877次,共受理调处纠纷101268件,调解成功101094件,调解成功率为99.8%。预防纠纷32893件,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管理事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均为零,调解案件数居全省前列。

二、我局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做法

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南通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第一防线”作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对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管理,强化培训,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一是以业务规范为重点,深化调解基础建设。出台《南通市调解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和评价实施办法》,市县两级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协会,推行调解人员职业水平等级制度,全市各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均参与等级评定,在全省率先统一制定发放了南通市人民调解员等级工作证。指导和鼓励各级调解组织吸纳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优秀退役军人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共吸纳各类专业性、行业性、对接性、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团体专兼职调解员1577名。

二是以经费保障为动力,搭建调解激励平台。市一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办法》、《南通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按照专业类、行业类、对接类三大类型的划分,召集12家市直单位建立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案奖补评审委员会及专家人才库。2016年以来共完成11000余份卷宗评审,发放个案奖补130万余元,极大地激发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年均1692万元,其中,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年均278万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年均203万元,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年均473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年均674万元。

三是以技能提高为亮点,打造调解队伍能手。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评选“全省最美司法所长、全省最美调解员”等系列活动;开展调解员岗位练兵比武大赛,挖掘评选出一批“南通市调解岗位练兵能手”。全市10210名专兼职调解员每年参加各级专业培训22000人次。近2年来,全市专职调解员中共有183个集体、1468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5家人民调解组织、8名人民调解员获司法部表彰,涌现出一批以“国家一级英模”刘荣贵为代表的南通基层人民调解员典型人物。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人民调解在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发展中的牵引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发展,以期满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求。

一是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指导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设立公益性岗位等形式,选聘具有法学、心理学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工作,提高调解专业化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实现统一编号、统一胸牌、统一徽章、统一证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二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等途径,年底实现县、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按5名、2名 、1名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3名以上、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

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组织的原则,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全员额、全业务、全周期大培训,确保初任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天,人民调解员等级晋级培训不少于3天,继任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率100%。通过集中辅导、案例评析、旁听陪审、实训演练、网络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并实体化运作。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充分发挥村(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推动在村(居)民小组、楼栋(院落)等建立调解信息员队伍,及时排查收集矛盾纠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培育和发展人民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乡贤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南通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