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7 17: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唐佩 建议/提案号: 第065号
标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5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

公共法律服务是提升政府民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方式,同时对于推动政府公共职能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我国注重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政策下,各地都在认真落实这一服务体系的开展工作。南通市较早的着力于摸索公共法律服务,积极的开展这一体系的构建工作,并且获得了实质性的成果,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既与我们党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初衷相契合,又能够推进我们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朝着现代化迈进。南通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架构已基本建成,目前正处在不断完善发展的阶段,公共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机制都在探索建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平台运行效果不佳,公众参与度不高。另一方面,公共法律服务人力资源仍然存在不足等。

为了更好的建设和完成南通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工作,更好的推动政府公共职能建设,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打好基础,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平台建设,强化普法宣传。在实体平台方面应该选址在人民群众容易寻找的地方,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窗口,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与村委之间的对接,循序渐进的健全社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非实体平台方面,要实时对热线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及记录,运用大数据分析人民群众的咨询情况。网络平台应增加更多实用性模块,用通俗易懂的形式教会人们网络平台的操作方式。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政府部门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和服务队伍建设纳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调配与机构改革的计划的工作。利用发达地区优质法律人力资源,借助人工智能平台、实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证服务的“零距离”和“全覆盖”。大力培育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公益组织,成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社会力量。

3.健全相关经费保障机制。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激励基层民调组织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性。探索多元资金支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地方性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基金会。

4.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制度。应当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主体,落实具体责任。加紧相关政策的出台,加紧顶层规划,使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有坚实的制度支持,并严格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底,同时可以定期让各部门之间的负责人进行交流协作,以充分达到上下协同、内外联动、合作顺畅的效果。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南通市财政局
答复日期: 2023-08-24
答复内容:

唐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通司法行政系统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建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优化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供给平台的深度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覆盖”,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率均达100%。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全媒融合”,构建市县乡村一体化分级管理的“智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协调、统筹、指挥、调度、考核“一网通办”。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全时运行”,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市县两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3条同步运行,非工作时段由市司法局统一购买服务,确保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满足群众法律咨询需求。建立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抖音平台——“崇法指南”,结合法治热点,讲法治故事、谈法律解读、以案释法。开通“法治号地铁”,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车厢”,宣传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二、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县两级每年将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和服务质效提升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评价、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处理和反馈、信息公开等制度和机制,通过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律师服务网、12348法网等向社会公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平台、服务时间等信息,提供地址和相关信息查询服务,法律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行业党组织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共法律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三、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合力提升

创新启动“企暖花开法治行”专项活动,推出“公益开门”大走访、“法护开工”大巡回、“纠纷开解”大排查、“法治开市”大运营、“千村开讲”大宣传、“法务开课”大学习“六大行动”。组建全市法律服务公益联盟,统筹汇聚涉企机关单位、法律服务行业、市县各类资源力量,全市2587家法律服务机构、1.4万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共同加入。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选优配强法律顾问人员力量,全市共配备法律顾问1103人,其中社会律师654人、公职律师41人、基层法律工作者403人、公证员5人,配备法律顾问的比例达100%。逐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12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68名,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进乡村等工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助力社会治理,全市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310个,专兼职调解员10210个,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管理事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均为零。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普惠均等为要义,一如既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久久为功,有力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强化内外协调联动组织体系,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加强经费保障,特别是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等民生实事项目,明确经费来源,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经费充足。

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基础。强化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等队伍培育和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管理部门作用,引导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形成一体发展的法律服务共同体意识,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成长。

三是持续推动行业发展,保障法律服务资源充足均衡。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工作指导,强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运用无人律师岗、智能法务机、远程法援、线上法律服务等方式作为补充。

四是持续丰富供给方式,激发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活力。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促进公益法律服务的发展,将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作为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等群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适当与考核评优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