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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处(国家司法考试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1-17 字体:[ ]

  主要职责: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岗位培训、素质教育、专业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轮训及素质教育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拟订我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收集、反馈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承办报名材料初审、报送工作;承办申请授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材料的初审、报送、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会法学教育工作。

  负责人:吉梓萌

  办公室电话:5900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