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处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01 12: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参与律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助省司法厅开展全市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承担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联系人:居乔年。

联系电话:5900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