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01 12: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具体承担局行政服务事项,负责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组织、协调、跟踪、督促;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和对申请律师职业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设立初审、公证机构负责人核准工作;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和登记等审核工作;承办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的核准登记和年检工作;牵头负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问题的行政处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承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的发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会法学教育工作。

联系人:吉梓萌。

联系电话:5900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