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开展执业活动;负责拟订、调整全市公证机构设置方案、公证员配备方案;参与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市属公证机构和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编制全市公证名册;指导、监督市公证协会工作。
联系人:李金锋。
联系电话:5900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