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信息 > 人事信息(在父栏目上传)

关于同意单敏等同志兼职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6-15 字体:[ ]

市律师协会:

你会《关于推荐单敏等同志兼任南通市律师协会职务的请示》(通律协〔2016〕7号)收悉。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单敏同志兼任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秘书长,季敏同志兼任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兼职不兼薪。

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

2016年6月7日

关于同意单敏等同志兼职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