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信息 > 人事信息(在父栏目上传)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陈慧君同志退休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6-15 字体:[ ]

市局机关各处室,南通公证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陈慧君同志(1961年3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免去其律师管理处主任科员职务。2016年4月22日经市人社局审核并办理退休手续。

南通市司法局

2016年4月25日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陈慧君同志退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