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18-01339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组织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205/2018-01339 |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8-12-04 | ||||
发布日期: | 2018-12-0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组织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政治思想教育专题活动取得成效,根据《关于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专题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特管办〔2018〕19号)部署,结合“四分三期两课一清单”教育学习模式,经研究决定,组织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巡回宣讲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2月底
二、活动安排
(一)组建讲师团。南通市局组建社区矫正政治思想教育讲师团,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杨卫华任团长,团员:海安市司法局姚恒霞、韩国春,如皋市司法局张翔、崔向荣,如东县司法局陈忠春、陆清怡,海门市司法局李维钊、施祥,启东市司法局黄夏丽、朱一峰,通州区司法局卢兵、俞婕,崇川区司法局严如忠、石雷,港闸区司法局顾红健、高庆华,开发区司法局朱红明。
(二)分层组织实施。市局组织讲师团到各地分别开展两场巡回宣讲活动,每场次不少于两个小时;各县(市)区可以邀请讲师团成员或自行确定宣讲员,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地要力求做到宣讲内容和受教育面的全覆盖。
(三)开展讲评教育。宣讲结束前,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应结合实际开展讲评教育活动,指导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宣讲内容撰写思想汇报。明确各矫正小组负责人为政治思想教育领学人,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教育,并审核月度书面思想汇报的心得体会。
三、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细化教育清单,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丰富教育内容,打造本地精品教材和教育品牌;运用矫正小组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推送教育内容。
(二)创新载体。教案制作、演示人要根据教案评比活动的意见要求,对标优秀教案,进一步调整、充实与完善;结合教育对象、教育内容,创新宣讲方法,深入浅出,提升教育宣讲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不断改进宣讲效果。
(三)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向南通司法微矫务及各类媒体投稿,扩大教育活动影响力。
政治思想教育巡回宣讲活动联系人杨卫华,联系电话:59002269。
附件:政治思想教育巡回宣讲安排计划
南通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