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09-27 18: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南通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司法局,电话:83548200
一、概述
    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0.42 %;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06条,占44.73 %。
    工作动态信息130条,占54.8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开设宣传橱窗、设立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
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及时、准确、主动在互联网发布有关信息
利用政府网站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介绍本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