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3-17 10:32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南通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司法局,电话:8354820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55条,占41.3%;政策解读类2条,占1. 5%;规划计划5条,占3.8%;公告公示2条占1.5%;人事信息1条,占0.8%。

  工作动态信息68条,占51.1%。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资料索取点等,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并及时按规定向市档案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机制、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规定,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中答复,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审查,研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监督小组也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先后两次开展活动,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和督促检查,从而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我们在OA系统里公文产生的流程中使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模块,没有经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文件无法在系统内进行流转。该模块的流程是由拟稿人建议是否公开、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查,并由保密员进行专业审查,做到审查留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和安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3年本局有2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都及时的予以回复,未收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及时发布意识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3、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4、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