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通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09-27 18: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南通市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通市司法局,电话:83548200

一、概述

根据《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99.3%。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占0.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占0.6%;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10条,占33.03%。

工作动态信息219条,占65.77%。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开设宣传橱窗、设立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及时、准确、主动在互联网发布有关信息

利用政府网站做好重点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本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介绍本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4、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在政府网站上,以专栏的形式,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地向外发布。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