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4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6 16: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啸甫 建议/提案号: 第0042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42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加强行政执法在服务营商环境中作用的建议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决定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但在现实中,仍有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手段机械、单一的命令式行政执法现象发生。如何进一步找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契合点,既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中的作用,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我想从“法治、创新、服务”三个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事前法治培训
  1、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虽然加入行政执法队伍后都会有各级各类的培训,但是有的培训缺乏针对性,有的培训受训覆盖面小,所以实际的培训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因此,建议为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在任职初期提供系统专业的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和模拟实战演练,进一步扩大以案施训的受训覆盖面,通过分享、考核等多种形式检验培训成效。鼓励各类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在学习时间上给予保证和帮助。
  2、各类经营业主虽然通过申请后都获得了相关行业的行政许可,也对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常识略知大概,但是很难做到精准了解。因此在经营活动中,一不小心就容易出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因此,建议行政审批部门在交付行政许可的同时,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并发放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指南和资料,并定期按照各行业类别开展各类经营业主的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经营业主对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共同营造遵纪守法的营商环境。
  二、创新事中执法理念
  1、目前,行政执法中的一线执法巡查主要还是依靠“人海战术”+“铁脚板”模式,所以效率比较低,违法违规行为定性精准度比较差,问题预警研判难度比较大。同时,如果执法巡查人员经常在各类经营场所中出现,不利于经营业主树立良好的营商形象。因此,建议积极探索执法理念和执法技术创新,充分开发高新技术手段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执法巡查人员少跑腿,实现对重点时间、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有效管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提升行政执法的精细化水平。
  2、刚性行政执法中说教式或者命令式的执法态度容易让经营业主产生敌对情绪。而且,行政执法应以市场主体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为目的。因此,建议推进柔性执法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多鼓励、多引导、多培育,边发展边规范,帮助其健康发展。
  三、推动事后监管服务
  1、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信用,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因此,建议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将“信用修复”模式由市场主体主动咨询申报与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提供服务相结合,完善指导、协助、服务市场主体完成信用修复的制度,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2、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数据资料的分析研究,有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整体了解和把握,有利于精准定位营商环境存在的不足,有利于找到制约营商环境发展的短板,促使政府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改善营商环境。因此,建议有针对性的定期对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量化分析研究,并定期邀请司法专家给于专业指导和监督,降低复议和诉讼发生的比率。精准把握各类市场的变化,才能更好地找准突破口,精准施策,达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答复日期: 2022-09-23
答复内容:

张啸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在服务营商环境中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规范执法标准化、执法监督常态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服务改革法治化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以更实举措营造更优发展环境,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一、在服务改革法治化方面再深化,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为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总体思路,秉承“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的理念,在全市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0年,我局联合市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柔性执法,推动制定全市统一的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我局印发《关于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今年7月,我局启动了动态调整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和制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工作,扩容至29家执法部门制定了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在我局的全力推动下,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完善公布实施了免罚轻罚清单,基本实现市场主体相关领域全覆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2500余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900余件,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600余件,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5000余家。

为进一步加强柔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治理质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正在开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制定工作,为除涉及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领域外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二)着力服务企业依法良性健康发展。我局结合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起草《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罚企业合规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涉行政处罚的企业合规治理,避免违规经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监测哨点,围绕营商环境感受、行政部门履职到位情况、企业经营风险、企业法治需求等四个方面,建立定期监测、需求收集、实时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法治服务保障和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为市场主体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在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方面再创新,提升执法监督质量和效率

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通过通报问题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积极应对舆情事件,第一时间会同市城管局出台《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意见》,起草《关于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文明程度的若干意见》《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南通市行政执法十项禁令》《南通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

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民营企业联系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民意“直通车”和规范执法“检测器”作用,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定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通过将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内部层级监督结合起来,着力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是积极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执法监督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应用江苏省执法监督平台,逐步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管理。通过汇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探索与其他平台、系统之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执法向标准化、执法监督向精准化、行政决策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的工作目标。

三、在队伍建设专业化方面求突破,圆满完成司法部试点任务

作为司法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坚持基层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确定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领域、七大综合执法领域以及通州区开展试点。创新编制《南通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培训指引》,落实各执法部门培训主体责任。线上开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聚焦新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实务、分级分类培训和培训考核闭环管理,上线9大类46项课程,实现市级执法部门参训全覆盖。线下实施全市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建设工程,精心打造一批具有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功能的行政执法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师资队伍和实务课程,开展实战实训。建立了以规范化培训指引为实现路径,以培训考试大纲为内容骨架,以执法实务课程为血肉填充,以线上培训平台为基础支撑,以线下培训基地为补充提升,以常态化运行考核为推进保障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

去年12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以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动员部署大会为起点,切实担负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深入贯彻王书记动员讲话精神和吴市长有关部署要求,高位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全面查摆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行政管理职责违规外包、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不严等短板得到有力破解,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执法机关良好形象得到全面重塑,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