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07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建议/提案提出者: 许一鸣、葛刚 建议/提案号: 第0025号
标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25号提案的答复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

根据资料显示,近年来,南通市涉及老年人赡养义务的履行及赡养费、遗嘱继承、房产、合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涉及老年人集资、诈骗刑事案件频发,尽管监管力度正在逐年加大,仍然存在一些诈骗分子在菜市场、药店门口等老年人集聚的地方冒充“神医”、“医生”销售假药,通过免费讲座、查体、“托儿”现身说法,推销“神药”,或者非法集资、色情诱骗,诈骗老年人的钱财。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退化、知识更新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对纠纷的化解无力、对恶性案件的防备能力不足、自身权益遭到侵害却无能为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需要下大力气从源头预防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老年人权益纠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全社会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为守护最美夕阳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议:
  一是司法职能进一步优化。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老年人权益纠纷,强化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矛盾在涉老年人权益的监护、赡养、侵权、合同等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以及诉前、判后全过程中,切实满足老年人对司法工作的特有需求。对“涉老”纠纷案件要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加快程序流转效率。对“涉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一般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
  二是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社区等阵地,推动涉老普法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增强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及党校教学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主题宣讲、传媒宣传等形式,宣传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积极应对老龄化成就等内容,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支持大众传媒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
  三是法律服务进一步精准化。全面推进老年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机构,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站点和服务窗口建设,落实法律援助便利措施和“绿色通道”,加强对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援助,取消事项范围限制且免于经济困难核查。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主动参与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调解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市司法局 协办: 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日期: 2023-08-24
答复内容:

许一鸣、葛刚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通市高度重视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体系,通过完善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服务平台、推进老年人法律援助、涉老纠纷矛盾化解等手段,全方位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完善涉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全市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场所建设、区域设置等进行适老化改造,更加突出便利老年人、服务老年人。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市县两级共13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同步运行,实现“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着眼老年人多元化法治需求,建成全省首个公共法律服务抖音平台——“崇法指南”。平台建成以来共制作发布原创短视频247条,涉及养老、婚姻家庭、老年人防骗等领域法律法规,累计视频播放量逾6000万人次,获赞42.4万次,收获粉丝18.4万,稳居全市政务抖音号排行榜前列。

二、深化涉老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持续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工程,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作为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举措,开展老年人法律需求排查,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提升工程,会同工会、妇联、老龄委、信访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队等单位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91家,实现重点民生领域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待各类咨询704人次。在全市建成1592家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建立联络点重点潜在需求对象库,对老年人法律服务需求第一时间知晓、第一时间引导、第一时间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通过“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申请法律援助“通城通办”服务和实行一次性告知、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等措施,努力为老年人提供“当天办、一次办”的快速便捷法律援助服务。

三、强化涉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作用,立足老年人需求、解决老年人困扰,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引导老年人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共配备村(居)法律顾问1103人,聚焦老年人放诈骗等内容,启动“千村开讲”大宣传,开展法律宣讲、政策引导、法律咨询等活动5000余场次。从基层群众中培育“法律明白人”18143名,实现老年人身边人解决老年人身边事。

下一步,进一步围绕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出更有针对性、更具体验感的老年人法律服务产品。

一是进一步加大涉老法律知识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创作,围绕老年人法律常识、老年人法律风险、老年人维权等方面,制作法治小品、法治漫画、法治短视频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广泛宣传,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和尊法守法意识。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将老年人普遍关心的赡养纠纷、电信电话网络诈骗等法律知识,通过开设村(居)法律讲座、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咨询法律问题等方式,向老年群体传播法律知识,老年人法治观念深入己心。

二是进一步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保护。加大对独居、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周全、贴心、直接的便利化服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每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至少有2名固定的联系人,实现精准帮扶。确保每一位被帮扶对象在生产、生活、生育、医疗、照护及心理慰藉方面遇到困难有人帮。第一联系人为社区人员,第二联系人为街道党政领导。

三是进一步加大老年人法律服务供给。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习惯、生理心理特点、法律认知程度等情况,提供更多老年人能接收、易理解、想参与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制度落实,深化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让老年人获取法律服务更专业、更便捷。落实加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派出所等共建,联合开展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活动,切实提升老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警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