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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印发法治审核指导目录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字体:[ ]

近日,南通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南通市行政事项法治审核指导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事项的法治审核,推动法治审核全覆盖、增质效。近年来,南通市始终将基层法治审核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程,持续推进法治审核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努力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注入法治动能。

一是出台法治审核指导目录。以省级文件为遵循,研究制定《南通市行政事项法治审核指导目录》,明确“必审事项+鼓励审查事项”清单,将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等纳入必审范围,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等事项列为鼓励审查类,实现审核范围清晰、责任主体明确、重点内容突出。起草过程中,市司法局先后赴如皋、海门等地开展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基层法治审核工作现状。制作并下发《司法所法治审核工作调查问卷》,以数据形式直观反应基层法治审核工作情况。先后两次征求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共收集到77条反馈建议。

二是形成“三个一”工作法。编印“一套汇编”,实现审查规范化。系统梳理国家、省、市三级关于合法性审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编印《合法性审查制度汇编》,构建覆盖多类型、多层级的法治审核资料体系,为基层提供权威、系统、便捷的审查资料库和法治工具书。制定“一张清单”,推动审查精细化。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主体、程序、内容与形式,细化形成4大类17项审查清单,使审查工作有据可依、有标可对,显著提升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细化“一套流程”,促进审查标准化。制定《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指引》《乡镇(街道)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等地方标准,明确审查材料、审查要素、审查程序等关键环节,为基层提供“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操作指引。

三是健全多方参与机制。指导目录中明确镇街法治审核工作由属地司法所承担。全市镇街司法所中104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3%的司法所配备专业审核人员。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常态化参与机制,出台《南通市公职律师激励和跨部门统筹调配使用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起草、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合法性审查专家库,积极探索“司法所+法律顾问+部门”协同审核的“3+X”模式,提升法治审核的社会化与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