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你部门报送的2018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你部门对所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对本部门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现将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48753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5300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48753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300元。
(三)部门决算结余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结余14090.51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14090.51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你部门应认真落实并整改决算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批复后的决算数据,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方式”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南通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