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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19-08-16 字体:[ ]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你部门报送的2018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你部门对所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对本部门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现将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48753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5300元。

(二)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4875300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300元。

(三)部门决算结余情况

批复你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结余14090.51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14090.51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你部门应认真落实并整改决算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批复后的决算数据,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方式”的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南通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

    2018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