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2018年未出台新的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仍然执行《南通市司法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通司发[2017]11号)。
第二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南通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范围内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充分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的批复》(通编办发〔2016〕76号),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分类定性为公益二类,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
三、2018年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各项公证。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2018年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2.2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87.5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87.5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487.53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公共安全(类)支出487.53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项公证业务发生的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2.44 %。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87.5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53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7.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占0%;
项目支出487.5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2 万元,减少2.44 %。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87.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司法(款)其他司法(项)支出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2.44%。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万元,减少2.44 %。主要原因是财政按比例统一核减项目经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公证处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用。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上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定额标准提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