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聚焦健全统抓法治机制体制、聚焦统抓法治重点项目、强化统抓法治保障支撑,紧扣“述法带动、指引推动、学习拉动、督察驱动、项目促动”等五项重点开展法治建设新实践,进一步强化全面依法治市办“统抓”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海安建设。
一是述法带动。抓好“关键少数”,持续巩固“三级述法”、国企专题述法、书面述法全覆盖等述法成效,进一步探索延展述法受众群体,在《海安日报》开设“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公述民评”专版2期,对8个重点执法部门、区镇街道“一把手”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公开,同步开展满意度“码上评”,加强测评结果运用,纳入年度法治督察重点清单,有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二是指引推动。发布《法治建设月度工作指引》,从“部署、推进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普法依法治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七个方面细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督导完成质效,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合力,已发布3期、43条重点工作指引。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推动落实、促进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梳理依法治市委员会主要领导涉及法治建设重要部署、指示精神,提炼各单位法治建设特色重点工作,已编印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信息简报2期、57条工作信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市办主任严长江对《指引》《简报》均作出批示。
三是学习拉动。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加快法治海安建设新实践探索”为主题,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为三大主线,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整体联动、层层推进,协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六个一”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听、讲、评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常态长效,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与法治海安建设实践探索有机结合。
四是督察驱动。与市人大、市委巡察办深度合作,深化“政治巡察+人大监督+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融合模式,对住建局、交运局、财政局、统计局、卫健委、医保局等第七轮巡察单位量身定制“察前”2个重点案事件、12条个性化、36条共性化法治建设巡察建议清单。从立法制规、司法、执法、守法普法等领域选聘专业人才组建首批法治督察员队伍,明晰职责清单,加强督前培训,制定年度督察计划,序时开展法治建设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以督察促整改,以督察促提升。
五是项目促动。聚焦“两围绕、三结合、三呈现”打造法治惠民项目和法治建设年度查评项目,强化项目立项指定(如长三角金融业发展联盟海安基地、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等法治路径)。紧扣基层治理难点重点打造“‘法治小区、法治观察’两大试点”项目,制定《试点工作操作指南》,对全市446个各类住宅小区进行摸排并分类指导,探索法治小区“建”“治”路径。印发《关于推行法治观察点和法治观察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锚定三年总体目标,明确四大主要任务,围绕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领域,“多型”结合公开选聘法治观察员,建立“15+N”法治观察点,探索“观、察、纠、治”全过程链条闭环式法治观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