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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7-17 字体:[ ]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常态化了解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对行政执法的需求诉求,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经各地推荐、自主报名,经择优遴选,确定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振邦村村民委员会等25家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行业商会/社会团体)为南通市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任陈玉冬等20名同志为南通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系期限和聘任期限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2.第二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南通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

    第二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振邦村村民委员会

    南通市苏州商会

    南通市温州商会

    南通市庐江商会

    南通市智能装备商会

    南通市家居行业商会

    南通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商会

    如皋市磨头镇商会

    启东市合作镇商会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寰宇东方国际集装箱(启东)有限公司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江苏)轮胎有限公司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金洲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海安润腾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江苏兴国气体有限公司

    南通绿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如东振丰奕洋化工有限公司

    南通特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百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全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读库文化交流(南通)有限公司

    南通燕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2:

    第二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陈玉冬 民革南通市总支部主委、市政协常委

    何福平 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曹 玲 南通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

    陆永奇 南通市诗词协会会长

    王加兵 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党支部书记、执 行会长

    陈星杰 南通市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部长

    黄 梅 南通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五级职员

    蔡建华 南通市服装协会会长

    秦晓鹏 南通伊诺精密塑胶导管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 军 南通习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椋 南通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凌 超 江苏舜天晟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 晨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副科长

    冯 赞 南通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晗希 希诺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

    缪祝宏 江苏南通海子牛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章云水 江苏越承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友林 江苏山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邵春林 上海段和段(南通)律师事务所宣传部主任

    陈建国 上海市亚太长城(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