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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本部及办事处空调等相关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08-06 字体:[ ]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本部及办事处空调等相关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本部及办事处空调等相关改造项目;

2.项目标段及预算: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部空调及消防改造,预算47万元;

第二标段:崇川办事处空调及零星维修,预算11.85万元;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按标段号顺序开标。供应商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多个标段兼投。多个标段可以兼得。

供应商如选择投多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可只做一份,技术响应文件及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实际需求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多个标段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文件制作或密封在一起。

3.最高限价:各标段最高限价同各标段预算价;

4.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改造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8月13日17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办理。

4.售价:300元。

5.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3-89088101;

经办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3-85512430;

监督联系人:张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3-59002298、0513-89088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附件: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本部及办事处空调等相关改造项目需求.docx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