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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村(社区)法律顾问聚焦“三要素”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字体:[ ]

海安市司法局聚焦“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整合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聚焦土地、资产和纠纷等重点涉法问题靠前服务、托底民生,实现法治护航与乡村振兴双向奔赴。

一是以引导规范为先手盘活土地。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研究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和土地流转实施的意见,引导各村村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与村民签订规范化承包协议,促成集中连片流转、规模化经营。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过程中常见常发的易地种植行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15场次,以案释法,给出风险预见提示,有效降低农村土地交换的随意性。白甸镇官垛村发包的虾塘租金陈年拖欠引发纠纷,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会同村法律顾问研判合同违约风险,促成收回废弃虾塘60多亩,纳入村级合作型农场,复垦种植水稻,预计可增加村营收入6万多元。

二是以项目清理为推手激活资产。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村闲废资产清理专项服务,为村集体依法开发利用“四荒”和老旧学校等闲置资产出谋划策,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丁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某公司多年前签订合作协议,由合作社出资购买变压器一台供企业使用,后变压器不能满足使用要求被闲置,双方未能及时处置该资产,导致资金实际回报率低下,村法律顾问联同农业农村局协调处理双方合同纠纷,追回资金27万元。隆政街道林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某化纤厂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但该化纤厂因经营不善长期停产,自2016年起拖欠租金,村法律顾问经过多方走访、协调,帮助化纤厂变卖设备偿还租金、寻找企业接手闲置厂房,成功盘活村集体资产。

三是以纠纷化解为抓手兜牢民生。围绕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电商、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要经营主体开展纠纷预防和化解,牵头建立法庭、司法、农业部门联动化解机制,建立联合调、即时调、现场调“三调”工作法,全力支持乡村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城东镇韩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土地租赁合同与承包户产生纠纷,致使拖欠村民土地租金20余万元,村法律顾问组织调解,释法明理,最终解除租赁合同、交付耕地并分期支付拖欠租金。司法所会同村法律顾问先后指导帮助农业种植大户、水产品承包养殖大户等解决涉农经济损害赔偿、农场用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35起,挽回经济损失292.2万元,及时有效保障农业经营主体及周边农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