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市司法局
序号 |
部门职能 |
目标内容 |
完成时限 |
标准分值 |
*1 |
负责全市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普及法律知识教育。 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组织、指导、督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组织承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答工作。 |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特定时期的调解业务工作指导,推动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全省前列。 |
年内 |
15 |
*2 |
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通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市、县两级阵地建成率达到80%。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普法实效性。 |
年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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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行“文化疗愈”教育矫正方法,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帮扶社会化水平。推进南通地区服刑人员释前就业培训、推介和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率低于1‰,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低于2%。 |
年内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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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向侦查阶段延伸。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0件,解答法律咨询70000人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
年内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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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管。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全市律师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幸福、服务和谐稳定。 |
年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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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工作,参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奖惩工作;管理外国(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 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提高公证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南通公证业的新发展。管理和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
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公证网上办证率达100%。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位居全省前列。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工作。 |
年内 |
10 |
*7 |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即办件全部当场办结,约办件按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整体满意度力争实现100%。 |
年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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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大司法行政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保持司法行政工作全省领先。服务招商引资工作。 |
年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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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共性目标 |
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一评五制”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深化“三解三促”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整改落实社会评议意见,不断提升“三种能力”,增强服务发展的实效。认真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和生态市创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降低行政成本,公用经费比上年压缩10%。 |
年内 |
10 |